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(记者徐庆松)安监总局15日发布《谨防企业粉尘爆破五条规则》,对企业作业场所标准、通风除尘、运用防爆电气设备等作出了具体规则。 为深入汲取江苏昆山“8·2”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别严重爆破事端经验,在深度剖析近几年产生的相似事端状况的基础上,按照《粉尘防爆安全规则》等有关标准标准,安全监管总局拟定了《谨防企业粉尘爆破五条规则》。 规则要求,有必要确保作业场所符合规则标准标准要求,禁止设置在违规多层房、安全距离不合格厂房和居民区内;有必要按标准标准规划、装置、运用和保护通风除尘体系,每班按规则查验测验和标准整理粉尘,在除尘体系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支时禁止作业,并停产撤人。 规则还要求有必要按标准运用防爆电气设备,执行防雷、防静电等办法,确保设备设备接地,禁止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运用作业东西;有必要装备铝镁等金属粉尘出产、搜集、储存的防水防潮设备,禁止粉尘遇湿自燃。 规则着重,有必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准则,禁止职工训练不合格和不按规则佩带运用防尘、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。 |